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居家服務

1. 藉由居家照顧及喘息服務,滿足老人、身心障礙者及失能者使用服務之需求,提供失能者適切、個別化、有尊嚴的服務。
2. 減輕家庭照顧負擔,並發展照顧服務支持體系,結合社會資源共同推動居家式服務,提升服務的可近性及近便性落實「居家照顧」理念,讓老人在
     家中享有安全與獨立自主的生活,並維持家庭的穩定性。

申請條件

(一)65歲以上老人
(二)領有身心障礙證明(手冊)者
(三)55以上原住民
(四)50歲以上失智症者(檢具身心障礙證明、醫師診斷書或CDR臨床失智評分量表等資料)

長照服務對象

服務項目

(1)家務及日常生活照顧服務:
換洗衣物之洗滌、案主生活空間之環境整理、家務、備餐/餵食服務、陪同或代購生活必需品、陪同外出或就醫。  
(2)身體照顧服務:
協助沐浴、穿換衣服、進食、服藥、口腔清潔、如廁、翻身拍背、肢體關節活動(非按摩服務)、協助上下床、陪同散步、運動、協助使用日常輔具、其他服務。

 

給付額度

CMS等級補助額度
210,020
315,460
418,580
524,100
628,070
732,090
836,180

部分負擔

身分別負擔比例
一般戶16%
中低收入戶5%
低收入戶0%