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kip to content

居家服務

申請條件:
(一)65歲以上老人
(二)領有身心障礙證明(手冊)者
(三)55以上原住民
(四)50歲以上失智症者(檢具身心障礙證明、醫師診斷書或CDR臨床失智評分量表等資料)
長照服務對象

服務項目:
由受過專業訓練的居家服務員到家中協助個案,依照個案管理員所以擬定之計畫協助個案包含基本身體清潔、基本日常照顧、餐食照顧、協助沐浴及洗頭、陪同外出或就醫等,亦提供短期喘息照顧服務,使家庭照顧者能獲得休息。